《出租車運營服務規範》昨日正式實施的哥不得挑客 還得會26句英語
  出租車司機表示大多數要求可以接受,但對於“要懂26句英語”表示“壓力很大”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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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劉中全)乘客上車前,不得有詢問目的地等挑客行為;不在車內吸煙,不向車外拋物、吐痰……
    4月1日,新修訂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範》(新規)正式實施。對於這個新國標,長春市出租車司機表示大多數要求可以接受,但對於其中“要懂26句英語”的要求,司機們表示“壓力很大”。
    2013年10月14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發佈《出租車運營服務規範》,為出租車司機制定了26條服務用語,以及多條服務要求。
    包括出租車司機需佩戴服務標誌,運營前和運營中忌食有異味食物,不在車內吸煙,不向車外拋物、吐痰;應使用包括“很高興為您服務”、“請系好安全帶”等26句中文和英文用語;乘客上車前,不得有詢問目的地等挑客行為;除包車服務外,要使用計價器,不得議價,不得繞路,以及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間不少於後備箱的2/3等。出租車企業宜提供24小時電召預約服務。服務人員接到乘客預約後,應及時調派駕駛員,無法滿足乘客需求的,應告知。
    “對新規定里的大多數內容可以接受,惟獨要使用英文服務用語有些費勁。”長春市的哥張師傅說,對於新規里不能挑客、甩客等行為,長春對這方面的處罰比較嚴厲,大多數出租車司機會遵守規定。
    “要求車內不能吸煙,但開車一整天一點不讓吸煙也不現實,所以我儘量在沒有乘客時吸一根。”的哥王師傅坦言,新規里要求用英語問好,包括“很高興為您服務”“請系好安全帶”、“請記住我的車牌號”、“您需要打開空調嗎”等內容,對於年歲大、文化水平不高的出租車司機來說確實是個難題。
    “乘客上車前司機不得詢問目的地,這出發點挺好的,但誰來監管就成了難題。”市民高先生表示,以前他遇到過出租車司機詢問目的地後再拒載的情況,如今雖然出台規定約束司機,但監管起來很難。
    “新規定在去年出台時我們就將文件發給長春市各大出租車經營公司,並要求公司組織駕駛員學習。”昨日,長春市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出租車管理處負責人表示,此次最新修訂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範》,有些要求在我省執行的《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中已有相關處罰標準,對於司機拒載、挑客揀客、索要高價等行為,視情況輕重將分別處以2000元至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吊銷其從業資格。同時,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從業人員,按照出租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嚴格進行計分考核。
    此外,長春市執行的標準比新規中的部分標準還要“超前”。新規要求,出租車公司在接到乘客投訴後,必須要在24小時內處理,10日內處理完,並將結果告知乘客。而長春市執行的標準要求對乘客投訴問題要在當日12小時內受理,最長不超過7天處理完畢。  (原標題:的哥不得挑客 還得會26句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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