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記者張釗 通訊員 楊婷 昨日,花都一涉黑組織案件在越秀法院一審宣判,該團夥22名被告人共被判決8項罪名。其中“黑老大”梁某彬被判有期徒刑17年。該團夥被指從2005年起在花都新華鎮三東村一帶有組織地開設賭場、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等,並對當地工程進行非法控制。 
  該團夥在去年3月被打掉,當時警方出動了近300名警力。線索來自一起槍擊事件,前年年底一日凌晨4時許,三東村傳來槍響。民警根據現場的彈殼和砍刀,鎖定梁某彬並將其抓獲。
  越秀法院審理稱,自2005年起,被告人梁某彬糾合被告人梁某禮及有刑事犯罪前科被告人梁某威等人,在花都區三東村開設賭場,並通過開設賭場、承建工程等方式糾集有刑事犯罪前科者及社會閑散人員,以壯大勢力。該團夥通過聚眾毆打、威脅等方式,驅趕競爭對手,“稱霸一方”。此外該團夥還對當地的工程建設和“地下賭場”行業形成非法控制。
  22名被告人被判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具體而言,9宗開設賭場,2宗故意傷害,1宗非法拘禁,1宗非法持有槍支,2宗強迫交易,10宗尋釁滋事。
  昨日,越秀法院判決梁某彬有期徒刑17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罰金7.5萬元。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決有期徒刑8年3個月到1年9個月不等,並處罰金3萬元到1.4萬元不等。
  宣判後,梁某彬等22人均認為量刑過重,準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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